为了更好地解决电梯使用管理中出现的问题,预防和减少电梯故障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内蒙古自治区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今年6月17日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第四十七次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自8月1日起实施。
《管理办法》明确了适用范围和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各部门的职责,建立了电梯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制度,引入了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机制,发挥电梯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强化了电梯制造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确定了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并强化其责任,强化维护了养护保养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加强了对老电梯的管理,落实了住宅小区电梯使用管理应遵守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测和安全评估等技术机构的行为和责任,明确了建设单位购买电梯时应遵循的原则,规定了乘客乘用电梯时应遵守的安全使用说明和安全注意事项,强化了电梯安全的监督管理及应急处置的有关要求和法律责任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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